114年度桃園市土地公文化館展覽申請即將開始囉!
為鼓勵藝術創作與發表,通過評選後,於本館展出期間免場地費用及提供宣傳與推廣資源。
申請時間
113.07.15(一)-08.14(三)
展覽地點
本館401展間
作品性質
油畫、水彩、複合媒材、膠彩、版畫、雕塑、篆刻、美工設計、陶藝、攝影、水墨、 書法等創作媒材不限。
費用
評選通過後免場地使用費,僅需繳交空調、清潔費及保證金。
申請手續
備妥申請表及相關附件於申請期限內以郵寄、線上申請或親送至本館。
詳細資訊及申請作業要點下載請至「資訊雷達-申請-展覽申請」
或洽詢03-331-5212#425劉小姐